2021年以来,湖北阳新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联合检法部门发布了《关于敦促跨境违法犯罪嫌疑人回国自首的通告》,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多数滞留缅北人员都认识到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回到了国内。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顽固不化,拒不回国。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滞留缅北人员违法犯罪事实,结合全县劝返工作实际,公安局特对120名仍滞留缅北拒不回国人员予以公开警示,勒令在2021年11月30日前回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自公布之日起,以上人员全部依法冻结其户口,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或长期失联的,一律依法注销户口。
2、依法暂停名下所有的手机卡、银行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的银行卡、电话卡业务,对第三方支付如微信、支付宝等将建议运营商暂时封号。
3、对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三代家庭成员参军、报考公务员、入党等方面的政治审查严格把握,原则上视为不合格。
4、凡是滞留缅北拒不回国的人员,依法停止本年度安排的所有政策性优惠补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前,凡主动回国并到阳新县公安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或户籍地派出所报到者,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于处罚。对通告期限届满仍拒不回国人员,司法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抓捕归案并依法严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阳新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12日